近日,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《河南省优化工业电价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下文简称“通知”),围绕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、优化电价政策、挖掘发供用环节潜力、强化调控监管四方面提出16条举措。在《通知》中提出:自2024年1月起,除扶贫光伏电量外,省内风电、光伏电量按不高于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参与市场交易。
《通知》还包括:
适时优化峰平谷时段设置和比价系数,研究实施午间平(谷)段电价、重要节假日午间深谷电价等措施,鼓励工业企业午间多用低价电、节假日连续生产,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。
统筹好省内燃煤发电和省外购电的关系,用好哈郑、青豫等现有外电入豫通道,加强与西北、西南等省份沟通协调,丰富交易品种,争取更多的外来低价电量,降低我省购电成本。
研究制定需求侧响应工作方案,加强负荷管理,精准匹配用户的用电曲线和负荷曲线,引导企业主动错峰用电,降低尖峰用电需求。
实施需求侧引导调节机制,研究按规定结合实际安排资金支持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政策措施。
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,尽量就近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,增强经济效益。
开展千企(园)绿电提速行动,选择1000家左右企业(园区),利用屋顶、厂区、园区等资源,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,建设以分布式光伏为主,结合分散式风电、新型储能、氢能、智慧能源管控、负荷管理、绿色微电网等形式的综合能源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