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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伏3GW,新型储能400MW!浙江杭州发布政策

7月26日,浙江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。

意见指出,到2025年,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规模质量、创新能级、应用推广水平显著提升,实现规上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,全市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达40万千瓦,光伏累计装机达300万千瓦,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本地发电总量的比重不低于50%。

持续做强光伏产业。充分发挥杭州市光伏产业在太阳能电池、EVA/POE胶膜等重点领域的技术优势,推动碲化镉、钙钛矿、铜铟镓硒等薄膜电池组件和高性能晶硅电池组件创新发展。不断提高逆变器、控制器、跟踪器、光伏玻璃、光伏浆料等关键装备和辅料配套能力。加快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装备和安全管理系统。全面提升光伏建筑一体化(BIPV)构件标准化、模块化供给及工程化定制能力。

推动风电装备产业链式提升。重点发展8兆瓦以上陆上风电机组及13兆瓦以上海上大功率风电机组,研发深远海漂浮式风电机组。延伸发展超长低风速叶片、发电机、齿轮箱、轴承、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,促进风电上下游产业链集聚发展。

培育壮大环境检测监测、污染物治理和环境修复等成套化技术装备产业。加快突破退役光伏组件、风电机组、储能和动力电池回收处理技术,形成集旧件回收、关键件配套及整机再制造于一体的新产业链条。

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。设立多层次绿色能源产业基金,对所投的重大产业项目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决策后,市级产业基金可按市和区、县(市)不超过1:1的比例联动出资进行直投。支持企业增资扩产,对储能、氢能、光伏、风电、节能环保等企业实际投资总额(不含土地、厂房、旧设备等)达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,按实际贷款金额给予最高1%年利率的贴息补助,每家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。

本意见自2023年8月20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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